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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船业对外资全面开放 引入鲶鱼促竞争

2018年07月02日 10:46
T中
在造船领域,外资入股合资已有较为成功的实践案例;全面放开后,日本造船企业可能较为积极。政府需把握“放管服”的改革力度

  【财新网】(特约记者 贾天琼)对制造业的过度保护不能创造竞争力。中国船舶制造业看似产能巨大,却缺乏高端船舶的研发建造能力,在过去几年中经历了惨烈的去产能。另一方面,国外先进造船企业却由于外商投资限制以及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担忧,一直抱憾中国市场。

  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下称2018年版负面清单),全面放开了对造船行业的外商投资限制。

  具体来看,2018年版负面清单基本放开了制造业,其中在船舶行业取消外资限制,包括设计、制造、修理各环节。这意味着,今后外国企业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100%持股的外商独资企业,从事船舶设计、修理、制造业务。

责任编辑:蒋飞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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