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公司

北京出台共享单车指导意见 车辆不得设置商业广告

2017年09月15日 19:24
T中
要求企业应自有或租用停车场地,满足车辆周转与维修需求。北京《共享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和《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将于近期公布

  【财新网】(实习记者 汤翠玲 记者 周淇隽)继宣布暂停共享单车的新增投放后,北京推出新的行业指导意见。9月15日,北京市交通委官方网站印发《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指导意见》)的通知。

  相比四月的征求意见稿,《指导意见》在规范服务方面主要增加了两项新的内容。一是,企业应自有或租用停车场地,满足车辆周转与维修需求,不得将公共空间作为企业车辆存放、周转和维修场所;二是投放车辆“不得设置商业广告”的要求。

  共享单车搭载商业广告、品牌营销变现曾是其商业化想象空间之一。ofo摩拜曾分别牵手小黄人、CCTV投放定制版单车,引发关注。两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财新记者,这些都是合作活动,并不是商业性质的广告,迄今为止两家还没有在车辆上投放商业广告。ofo负责人表示,广告本来就不是未来盈利主要方向,因而影响不大。

责任编辑:屈运栩
版面编辑:邱楠添

首席赞赏官虚位以待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