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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个地区输配电价将于年底前公布

2016年08月09日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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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输配电价的成本监审工作将在8月底完成,年底之前上述区域的输配电价将正式公布

  【财新网】(记者 范若虹)国家发改委于今年3月将13个地区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今日(8月9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电价处负责人向媒体透露, 对上述13个地区的电网成本监审工作即将在8月底结束,年底之前这些地区的输配电价将正式公布。

  今年3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纳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责任编辑:贺信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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