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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福顺委员:混改的“混”是形式,“改”才是目的

2019年03月08日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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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福顺认为,“混”的形式可以多样化,不见得要绝对控股,甚至部分领域国有资本退出也不是没有可能,比如轻工、物资、纺织等行业,国有资本的陆续退出也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混改的关键在于改革,要转换机制

  【财新网】(记者 黄荣)“混改的’混’是形式,不是目的,关键还在于改革。”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国资委原副主任徐福顺近日在政协小组讨论环节作出上述表态。

  徐福顺提到,混合所有制改革已进展到第四批,有近200家国有企业参与,取得一定成效。同时,混改的方向也越来越明确,如国家政策层面提出,在完全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混改,允许社会资本控股。(详见财新网报道“国家发改委:社会资本可控股完全竞争领域国企”)

  他指出,以前国有企业过于重视并表,认为只要没达到控股就不是自己的企业。这主要源于以往对国有企业的考核指标,要求“做大”,要进世界500强。“最近有一些大的变化,就是考核标准从‘做大’变成‘做好’。”徐福顺说,对外投资方面,国有企业只需要成为第一大股东,不需要绝对控股,同时要保留民营企业好的管理机制。

责任编辑:郭琼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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