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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小区不得隔离

2017年09月08日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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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提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住户,可与商品房业主共享小区配套设施;开发商不得设置物理隔离等歧视性措施

  【财新网】(记者 郑丽纯)深圳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住户,可与商品房业主共享小区配套设施,双方执行统一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匹配同等的权利与义务。

  9月7日,深圳最新一期的政府公报显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日前印发了《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做出了上述规定。《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在深圳地区,政府主要通过城市更新及土地招拍挂两种方式向市场供应土地。开发商获取土地资源后,需要配建一定比例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再由政府回购。但政府回购价格普遍低于拆迁成本,开发商势必将成本转嫁至购房人身上。随着房价走高,商品房与政策性住房混居后,围绕公共资源分享出现争议。

责任编辑:贺信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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