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黄凯茜)中石化集团原总经理王天普贪污受贿案发近两年后,今日终获宣判。据新华社报道,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月24日公开宣判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总经理王天普受贿、贪污案。对被告人王天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并处罚金320万元。判决称,对王天普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贪污所得财物返还中石化集团。
中石化原总经理王天普获刑15年 曾帮助周滨销售石油设备
2017年01月24日 15:00
T中
王天普在2003年至2014年十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发展、承接工程、就业安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3347.66万元,非法占有国有财物折合79.6万元
责任编辑:高昱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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