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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第一案宣判 行政处罚取消

2016年12月30日 19:20
T中
四次延期后,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宣判,专车司机行为社会危害性小,客管办的行政处罚予以撤销

  【财新网】(记者 刘晓景)案件跨度两年、宣判四次延期,备受瞩目的济南“专车第一案”终于迎来宣判。12月30日,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宣判,判定原告专车司机陈超构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但网约车这种共享经济新业态的特殊背景下,陈超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小;同时,被告济南客管办将违法后果全部归责于陈超,行政处罚较重,存在明显不当,应当予以撤销。

  在专车第一案中,陈超因使用滴滴接送乘客,被济南客管中心的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两万元。因陈超利用滴滴平台载客,未完成支付行为时,即被济南客管中心的执法人员执法,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陈超只实施了部分行为,在现有证据下将违法行为及后果全部归责于陈超个人,处罚幅度和数额畸重,存在明显不当。

责任编辑:屈运栩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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