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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股东刘元生回应华润:质疑均有佐证

2016年07月18日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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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元生通过律师发声明,呼吁证券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华润与“宝能系”内部决策文件、录音、资金流水等资料,查清二者是否一致行动人

  【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万科股东刘元生举报信曝光后,华润已两度发表声明反击。今日(7月18日),刘元生委托律师发布声明作出回应:举报信所提质疑均有公开或可信的信息来源佐证,并无任何虚构或臆造;华润应当如实正面回应,而非恐吓举报信作者及相关发布媒体;监管部门应当及时介入,查清二者是否一致行动人。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今日受刘元生委托发表声明。受委托律师汪涌向财新记者确认此事。

  这份律师声明介绍称:就华润与“宝能系”在万科(000002.SZ/02202.HK)股权之争中是否一致行动人的问题,刘元生曾于7月4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投诉材料(下称举报信)中所述各项质疑,例如华润与“宝能系”涉嫌多次重大利益合作、华润置地(01109.HK)深圳前海项目交易涉嫌利益输送、双方商谈并同意华润重新当上万科第一大股东等,均有公开信息和资料可予支持,部分内容已为华润自身所承认。

责任编辑:贺信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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