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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罐”包装一审判给广药王老吉

2014年12月19日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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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院判决:加多宝使用红罐包装属于侵权,需赔偿广药集团共计1.5亿元。加多宝当庭表示上诉,并称判决生效前,加多宝红罐凉茶的经营活动不受影响

  【财新网】(记者 王婧 实习记者 邓鸽)红罐,究竟属于加多宝,还是广药生产的王老吉?12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做出了一审判决:红罐属于王老吉。加多宝使用红罐包装属于侵权,需要赔偿广药集团共计1.5亿元。

  历时两年半之久的“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终于有了阶段性的结果。(详见《新世纪周刊》2013年第12期封面报道:《“加多宝VS王老吉 全面战争”》 《新世纪周刊》2013年第19期《谁的红罐》)此判决若生效,意味着加多宝将从此失去红罐包装。

责任编辑:贺信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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