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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回应商务部反垄断申报罚单

2014年12月11日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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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反垄断申报处罚案揭示了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过多的行政审批和管制可能影响企业把握商机;二是“先上车后买票”可能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因此反垄断法律界对于商务部开出罚单,普遍表示欢迎

  【财新网】(实习记者 刘晓景 记者 朱世耘)商务部近日在网站上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就紫光集团收购锐迪科涉嫌未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一事做出裁决:认定紫光集团未按规提前申报,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30万元罚款。

  据财新记者了解,这是商务部针对未依法进行反垄断申报开出的首张罚单,也是商务部针对国有企业海外并购的反垄断违规行为的首张罚单,此前尚无先例。该处罚决定书发布后,迅速引起了法律界的关注。

  针对这一处罚,紫光集团总裁助理叶铭12月11日对财新记者表示,紫光集团接受商务部的处罚认定,并将及时缴纳相关的罚款。

责任编辑:郭琼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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