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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市试行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新政

2013年08月30日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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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了六项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

  【财新网】(记者 田淑娟)商务部近日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领域下发最新意见,国务院要求自2013年10月1日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

  据商务部网站8月29日发布的消息,《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下称《意见》)已于近日下发。商务部外贸司、电子商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意见》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解决近年来迅速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特别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消费者模式下,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及现有环境条件已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的实际问题,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健康快速发展。

责任编辑:龙雪晴
版面编辑:邱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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