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黄凯茜)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12月5日正式发布《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印发《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两个文件,开始接受试点城市(区、镇)的申报。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组成国家智慧城市专家委员会,委员会由城市规划、市政、公共服务、园林绿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管理和技术专家组成。申报工作于2012年12月31日截止。
【财新网】(实习记者 黄凯茜)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12月5日正式发布《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印发《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两个文件,开始接受试点城市(区、镇)的申报。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组成国家智慧城市专家委员会,委员会由城市规划、市政、公共服务、园林绿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管理和技术专家组成。申报工作于2012年12月31日截止。
责任编辑:龙雪晴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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