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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证监会就安永未交会计记录展开法律程序

2012年08月27日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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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港证监会曾通告安永交出有关标准水务公司的审计底稿及会计文件,安永没遵从要求,港证监会由此在香港原讼法庭对安永进行查讯

  【财新网】(特派香港记者 王端)就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未有交出指明的会计记录一事,香港证监会在香港原讼法庭对安永展开法律程序。

  该有关记录与安永担任标准水务有限公司(下称标准水务)的申报会计师及核数师期间的工作相关。

  2009年11月9日,标准水务向香港交易所申请上市。隔年3月,安永突然通知港交所称,因发现标准水务所提供的文件内容前后矛盾,因此已辞任该公司的申报会计师及核数师。标准水务随后撤回上市申请。

  香港证监会向安永发出正式通告,要求安永交出有关标准水务的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会计文件,但安永没有遵从此要求,声称未持有该等记录,并指受委聘的工作由其内地合营伙伴安永华明执行,相关记录亦由安永华明在内地持有。

责任编辑:毕爱芳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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