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路炳阳)西安市政府日前公布《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意见稿》规定,西安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对机动车实行总量控制和制定车辆限行措施。
《意见稿》规定,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公安交管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可在城镇道路范围内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立统一的道路停车场标志牌,公布路段名称、停车泊位数、收费标准及投诉监督电话。不得在盲道、五米以下人行道及其配套设施所在的地方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财新网】(记者 路炳阳)西安市政府日前公布《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意见稿》规定,西安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对机动车实行总量控制和制定车辆限行措施。
《意见稿》规定,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公安交管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可在城镇道路范围内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立统一的道路停车场标志牌,公布路段名称、停车泊位数、收费标准及投诉监督电话。不得在盲道、五米以下人行道及其配套设施所在的地方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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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龙雪晴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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