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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鼓励给予首套房七折利率优惠

2012年06月26日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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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家庭名下无房产登记购房的均视为首套房;评论人士称,这一新政围绕刚需做文章,值得观察的是,“认房不认贷”的首套房新标准,能否行得通

  【财新网】(记者 杨秋波)据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6月25日消息,河南省六部门联合发文提出,购买首套房利率优惠可达30%。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河南监管局等六部门6月24日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刚性需求 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对有关政策给予明确。

  《意见》提出,凡家庭名下(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房产登记购房的均视为首套房,金融机构在风险收益平衡的基础上,原则上应给予基准利率下浮30%幅度内的优惠。

责任编辑:朱长征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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