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国家工商总局:深圳唯冠是ipad商标合法注册人

记者 路炳阳
2012年04月24日 20:35
并表示,由于此案影响大,且法院的终审判决直接影响ipad商标的权利归属,工商部门将慎重稳妥处理此案

  【财新网】(记者 路炳阳)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4月24日)举行2011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新闻发布会。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对《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争议和苹果唯冠商标纠纷案等热点问题做了回应。

  对于目前《著作权法》中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规定,阎晓宏回应称,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有必要的,延伸的问题可以讨论。阎晓宏解释称,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在基于权利人自愿的基础上,把权利人难以行使的一些“小权利”集中起来交给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帮其管理,在音乐领域也存在这样的情况。阎晓宏强调,作为一种制度设计,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有必要的。对于争议,阎晓宏表示,目前《著作权法》还只是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在4月30日截止以后,相关部门会认真进行修订。

责任编辑:龙雪晴
版面编辑:汪苏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