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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集团诉民航中南局二审败诉

2012年04月23日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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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庭认定,民航中南局对东星航空责令暂停飞行决定属行政强制措施,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适当;东星集团新闻发言人兰剑敏表示,将继续申诉

  【财新网】(记者 王晓庆)东星集团诉民航中南局停飞行政处罚无效案终审被判败诉。二审法庭认定,民航中南局对东星航空作出的责令暂停飞行决定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且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适当。

  东星集团新闻发言人兰剑敏表示,已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出的终审判决书,法院驳回东星集团的上诉,维持原判。兰剑敏向财新记者表示,将继续申诉。

  东星集团为东星航空的母公司,东星航空于2009年3月被民航中南局下令停飞,随后被重整、破产清算,成为国内首家破产的航空公司。

责任编辑:毕爱芳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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