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蒲俊)温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1月7日发布《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
文件中规定的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者主体资格条件包括: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件并取得因私护照;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拥有温州户籍。
投资方式则限定为:通过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财新网】(实习记者 蒲俊)温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1月7日发布《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
文件中规定的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者主体资格条件包括: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件并取得因私护照;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拥有温州户籍。
投资方式则限定为:通过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责任编辑:赵剑飞
版面编辑:运维组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