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公司

北京商品房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翻番

2010年12月07日 10:12
T中
由此前的1%上调到2%甚至3%,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

  【财新网】(记者 徐明)北京市针对开发商征收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已由此前的1%上调到2%甚至3%。

  北京地税局近日公开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容积率小于1.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销售收入的3%预征土地增值税;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销售收入的2%预征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取得的收入,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责任编辑:王玉虎
版面编辑:运维组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广东梅大高速塌方灾害缘何死亡人数不断攀升

分析|天齐锂业如何从“盈利王”变“亏损王”?

显影|为娃赴港求学的中产妈妈

拼多多竞业限制争议|特稿精选

专题|广东梅大高速塌方灾害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