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集团同时承诺,自本次增持之日起至2010年12月18日,集团将以自身名义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2009年12月18日已发行总股份(按照2009年度股本扩张方案实施后的总股本计算)的0.544%(含本次增持);自本次增持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国电集团承诺将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份2%的股份(含本次增持),并承诺在本轮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国电电力受控股股东持续增持
2010年09月09日 14:14
T中

自本次增持之日起,集团将以自身名义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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