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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上调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2010年09月03日 15:33
T中
普通住宅、别墅等预征率均提高一倍;税收环节释放调控房地产的信号
  【财新网】(记者 郭惟地)广州市地税局9月1日发布公告称,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将有部分调整,其中普通住宅、别墅和商业营业用房车位预征率均调高一倍,新预征率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根据公告,住宅类开发项目中,普通住宅预征率由1%调整至2%,别墅预征率由2%调整至4%,非普通住宅预征率则由2%调至3%。

  生产经营类开发项目中,商业营业用房和车位预征率由2%调至4%,写字楼(办公用房)则维持2%的预征率不变。

责任编辑:毕爱芳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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