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表示,加价销售、零部件以次充好,以及好处费、返利三项行为是目前汽车销售领域比较常见的问题。三部委要求,严查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4S店)利用为消费者办理汽车按揭贷款、汽车保险等服务之便,收取金融服务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所谓“返利”“好处费”的商业贿赂行为,推行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依法处理“霸王条款”。
质量问题高发 三部委发文规范车市
2010年08月24日 07:43
T中
工商总局、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要求严查汽车销售中的“返利”“好处费”等贿赂及欺诈现象,以及汽配厂和4S店等生产使用假冒伪劣配件行为
责任编辑:王玉虎
版面编辑:运维组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财新移动